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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原料药向制剂转型的典范
Ranbaxy——印度仿制药企业成功典范
文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徐宁儒张蓓蓓
Ranbaxy对辉瑞的“重磅炸弹药物”Lipitor(商品名:立普妥,化学名:阿托伐他汀)发起的挑战最为艰难但也最为成功,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最为重要的案例。辉瑞的降血脂药物“立普妥”自1997年获得专利以来,至今已累计销售超过千亿美元。这是医药史上第一个突破千亿美元大关的重磅药之王,是辉瑞公司最畅销的药物。2002年8月,Ranbaxy向FDA提交了以“立普妥”为参照药物的ANDA,并于2003年初正式对“立普妥”发起专利挑战。 Ranbaxy是第一个向FDA提交实质完整的第四类ANDA的申请者,如果专利挑战成功,则拥有180天首仿药独占权。Ranbaxy的策略是试图绕过立普妥编号为US4681893和US5273995的两个美国专利。专利US4681893(893专利)保护的是包括分子结构在内的一类化合物;专利US5273995(995专利)保护的是阿托伐他汀钙片的对映异构体。这是“立普妥”的两个关键专利,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到期。
Ranbaxy主张, 995专利是通过不公正行为获得的,因为辉瑞只公开了支持这一对映异构体专利的部分数据。Ranbaxy还认为,对本应于2006年5月专利到期的“立普妥”给予保护期延长是不恰当的,该专利显而易见是无效的,而且Ranbaxy的产品只是“立普妥”的外消旋化合物,既没有侵犯893专利,也没有侵犯995专利。
辉瑞随后在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对Ranbaxy提起诉讼,声称Ranbaxy的仿制药侵犯了这两项专利。2005年12月16日,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庭做出了一项裁决:辉瑞公司继续享有“立普妥”的独家销售权,直到其主专利于2011年6月失效。
这一判决对正在全力对“立普妥”专利权发起挑战的Ranbaxy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。就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,Ranbaxy和印度其他的仿制药公司已经面临着利润减少、销售停滞等不利局面,尤其是在美国市场上,这种不利越发明显。这些负面因素已蚕食掉公司的部分利润。这次的判决结果不仅使Ranbaxy公司想在美国推出“立普妥”仿制药的计划受阻,而且使人们对Ranbaxy积极推行的“破解药品专利战略”的有效性提出了疑问。也再一次向仿制药企业证明,挑战分子结构专利要比挑战保护力度相对较弱的工艺专利困难得多。
由于研究和诉讼费用膨胀,Ranbaxy的利润大幅下滑。2005年第三季度,Ranbaxy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业绩平平,加上药品价格下跌,公司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1%,连续四个季度出现利润下降。
而Ranbaxy之后的表态却令人回味,虽然在专利诉讼上败给了辉瑞,但它表示不会在公司一贯奉行的“破解药品专利战略”上有所退缩。于是,Ranbaxy不服一审判决并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。
2006年8月,上诉法院最终作出裁决,裁定Ranbaxy侵犯了“立普妥”的895专利,但同时认为辉瑞995专利的权利主张结构有误,因而该专利存在技术缺陷而无效。由于995专利是立普妥主要专利,该专利的失效意味着辉瑞将提前失去巨大的市场份额。同时,Ranbaxy在关键一役中挑战专利成功,获得了对“立普妥”仿制药的180天的市场独占期。
为了保住对“立普妥”的垄断地位,辉瑞向美国国家专利局(USPTO)提交了再颁专利申请。由于再颁专利申请是否获批尚存在变数,进而威胁“立普妥”的销售地位。2008年6月,辉瑞最终选择与Ranbaxy达成和解协议。在协议中,Ranbaxy同意在2011年11月前不会在美国市场上市“立普妥”的仿制药,但是作为回报,Ranbaxy可以在加拿大、德国等7个国家销售立普妥仿制药。同时,辉瑞在马来西亚、越南等地有关“立普妥”的专利纠纷也达成了和解。
为保证“立普妥”仿制药的ANDA最终能顺利通过FDA审批,Ranbaxy与FDA保持着密切的沟通,并积极应对FDA的整改要求,而且还选择与一直以来的竞争对手——以色列仿制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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